威海市确定具体停暖时间不会在延长供暖时间
威海市因为本地天气原因,提前进行12天进行供暖,在停暖的时候延长了19天。但威海市提前供暖和延长停暖出现供暖时间,威海市因为是按天取暖所以这些供暖日。居民需要缴纳供暖费的。威海市2021年停暖确定在4月12日停暖,下面跟随暖气片小编一起来看看吧。
威海市确定具体停暖时间不会在延长供暖时间
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服务中心获悉,根据威海市天气情况和威海市委、市政府研究决定,威海市中心城区于4月12日8时正式停温,文登区、荣成市、乳山市、南海新区停暖的具体时间自行确定。
提醒市民停止供暖之后,要加强对室内供暖设施的维护。如果室内供暖设施出现问题,需要联系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维修。新增集中供热用户要在9月30日后到供热企业办理增容手续,确保下一个采暖季供热正常使用。如果供热前夕出现违规用热问题,应该去找供热企业处理。
近年来,威海市实行“按天取暖”政策。遇强降温等特殊天气,应提前供暖或稍之后停止供暖,以保证市民的温暖过渡。根据《威海市供热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中心城区(不含文登区、荣成市、乳山市、南海新区)的供热时间为11月20日至次年4月5日。2020-2021年城市供热期,从2020年11月8日开始预热,提前供热12天,2021年4月12日停止供热,延长供热7天,共19天。